全面取消高速过路费「不合理制度」
即将进入6月,货运物流行业将有一批政策和措施发布实施,涉及货车贷款延期还付、货车通行限制、货车违法专项整治等等,卡友们可以留意一下。
01
国务院常务会议
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
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货车贷款,要银企联动延期半年还本付息;保障货运通畅,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等相关措施。
02
浙江、江苏、安徽、内蒙古
全面取消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防疫通行限制
近日,浙江、江苏、安徽、内蒙古等多地相继发布新规,全面取消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防疫通行限制,确保物流畅通。
03
河南
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5年,河南省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要突破150万辆、占全省汽车产量的比例超过4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04
河北
对高速行驶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河北高速交警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25日,在京哈高速、沿海高速、承秦高速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蓝牌货车、七座以上面包车、中重型货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每月5、15、25日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重点查处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货车靠右”专项整治。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占道车辆(特别是蓝牌货车)精准引导,严格处罚。
05
泛西南6省市
重点查处货车违法行为
为保障交通安全,四川、重庆、广西、贵州、云南、陕西公安交管部门联动部署开展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联合整治行动。
时间自4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每周六、周日、端午假期前后(6月2日至6日)、中秋假期前后(9月9日至13日)、国庆假期前后(9月30日至10月8日)。
1)在普通城市道路将重点查处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改拼装、违法运输危化品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2)高速公路除查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将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3)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还将针对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06
四川成都
货车交通管制时间延长
据成都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原定于今日(2022年5月31日)失效的《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有效期将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原通告中的以下货车管控措施,将继续实施:
一、全天限制国三及以下货车
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以下路段启动货车限行
1)外地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2)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
3)川A籍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4)川A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三、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1)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
四、确需入市车辆
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川A籍燃油、燃气货车(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可在“蓉e行”上办理《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的货车,可办理“全时段通行码”,允许全时段通行。
07
江西新余
近日,江西新余市发布最新货车限行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新余部分区域将对总质量5吨(含)以上的货车限行。
一、限行路段为:
高新区渝东大道(东起春龙大道、西至孔目江桥路段)
二、环形限行区域为:
东面:春龙大道(南起渝东大道、北至赛维大道);南面:渝东大道(东起春龙大道、西至孔目江桥路段);西面:新欣北大道(南起孔目江桥、北至新欣互通立交桥);北面:赛维大道(东起春龙大道、西至新欣互通立交桥)。
货车如需在限行时间内进入相关限行区域,需提前办理通行证,批准后方可通行。